晚镜流景

创作要取悦自己

【Orm中心向】The Long Way Home 长路归家 01 (正剧向中篇 慢热)

【修改版】

楔子

奥姆一生从未踏足陆地,也不曾离开海洋,而如今海洋拒绝他的回归,昔日的亚特兰蒂斯之王被禁锢于陆地之上。即便与故乡相隔万水,他依旧能感受到独属于海洋的脉动,无论身处何处,生活依旧在继续。


蓝漆斑驳的木门无法阻拦住歌声的传播,站在门口,奥姆已经能听到乔的“天籁之音”了,他不由得叹了口气,推门而入,迎接他的是卡特夫人无奈的耸肩。


“我无法入眠,因为内心在燃烧,一如汽油遇火疯狂流窜。”黑发男人在狭小的舞台上纵情表演着,可他的歌声与投入程度着实不成正比,这不是酒馆的驻唱歌手,而是酒馆老板。


“晚上好,年轻人。”卡特夫人年近六旬,系着一条向日葵印花的黄围裙,是一位富态的快活老太太,唯一的烦恼就是儿子契而不舍地制造噪音。


奥姆在吧台前坐下,穿着宽松的棉麻衬衫,水洗蓝的牛仔裤,及肩的金发方才被屋外的海风拂乱。才登岛不过两个月,他已经成为了这里的熟客。


一间老旧的小酒馆,墙上的蓝白涂料都已经开始斑驳,墙上装饰着木质弦乐器,目前为止奥姆还有刻意去了解过它们的名称,而在舞台上,乔和客人打个招呼后又沉浸在与乐队一同沉浸在音乐世界里。


“今天想来点什么?雪莉酒,朗姆酒,还是柠檬汁?”卡特夫人擦着本就一尘不染的玻璃杯,狭窄的吧台被她整理的井井有条,“我今天做了海盐可可奶油卷,你肯定喜欢。”


这就是他成为常客的原因,它可不是这小岛上唯一的酒馆,这座度假岛上酒吧间的竞争还不小,但卡特夫人杰出的烘培手法为这间小店提供了不可撼动地竞争力。有时奥姆也不由得感慨,陆表人要是能把在食物上耗费的心思分一半用来攻坚科技壁垒,也不至于还是现在的技术水平。


松软的可可蛋糕包裹着浅棕色的奶油,海盐与可可粉完美融合,创造出新的奇迹,微咸苦涩的奶油触及舌尖,细腻的甘甜与之中和,可可蛋糕又压抑了奶油的油腻。这是一场舌尖上的舞蹈,两股截然不同的力量在海浪中纽结成漩涡,最终融为一体。


卡特太太满意地点头,她对这位岛上的新居民可是喜欢得紧,不仅仅因为奥姆俊朗的外表,还因为奥姆吃她做的甜点时那场景可太赏心悦目了!那每一口咬下去表情的变化都是对她手艺无言的夸奖,让她不由得想给奥姆上一盘,再上一盘。


她清晰记得七周前奥姆第一次光顾。那天日朗云舒,乔一如既往地在店里制造噪音,店外遮阳伞下的圆桌坐满了游客,年轻的姑娘们比玫瑰花还要娇艳,用她听不懂的语言在愉悦交谈。这本该是个普普通通的下午,可一位彷徨的旅人推开了酒馆大门,年轻的、英俊的、忧郁的年轻人,她当时还以为奥姆是个明星呢。 


“我不会放弃,因为我为我所有的伤疤感到自豪。我知道我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乔开始抱着麦克风嘶吼,这凶残的一面着实吓到了客人。她赶忙向新客人招招手,然后转头瞪了一眼忘乎所以的儿子。


“我儿子,唱得难听吧?他之所以买下这间酒吧,就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会让他和他的乐队表演。最好别鼓掌,哪怕是出于礼貌都别,不然他能再激动地给你唱一下午。为了我的耳朵,也为了你自己的,你就装作他不存在吧。”这番话说出来,她笑了,那个金发的年轻人也笑了。


她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开始招呼客人:“想来点什么?太阳落山之前我们不卖烈性酒,你的选择有啤酒,苏打水,还有鲜榨果汁,不过有什么水果我倒记不得了,得去厨房看看。”


年轻人犹豫了一下,他打量了一下四周,试探性地问:“啤酒?”


卡特夫人从冰桶里抽出一支啤酒,拿抹布擦干净水珠递给年轻人,“刚来岛上吧?”


也只有刚来这座岛上度假的人才会穿着得如此正式,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呗,除了来这里举行的婚礼,可没有多少游客会穿着西装到处跑。


蓝天阳光大海小岛,就该穿着宽松舒适的短袖裤衩,看小伙子们在海滩上赤裸着胸膛,看小姑娘们的裙摆在风中飘扬。


年轻人点头,小抿了一口,却皱起了眉头。


看他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该不会还没到法定饮酒年龄吧?没事,反正在这里满十八就够了!连啤酒都没喝过,看来是个乖孩子。


“要不尝尝这岛上最棒的巧克力蛋糕?” 她建议道,顺便倒了杯柠檬水递过去,“我是这儿老板的娘,大家都喊我卡特夫人,你叫什么呀?”


“为了生存我越走越快,越来越快,我无法生活在一个童话般的谎言里,童话般的谎言!”情到深处,乔抱着麦克风跪在了地板上,双臂大敞,似乎是要拥抱现实。 


不过给予他回应的顾客可是寥寥无几,奥姆就是其中一个,他已经开始解决第二份奶油卷了,这实在是太好吃了,还好他先前没有吃午饭。要知道他第一次推门而入,就是因为卡特夫人的巧克力蛋糕,虽然当时他还不知道那叫什么,只是看着店外一群女士吃得十分沉醉,陆表人的食物还真是奇怪,黑乎乎的,会好吃吗?


“晚上好啊老兄,我都快怀疑你是不是准备在这里定居了。”乔从舞台上跳下来,从吧台上拿了瓶啤酒,直接用牙咬开瓶盖,猛灌一口。


乔从舞台上跳下来,他探身向前,吧台的边缘咯得人肚子疼,从就酒架上捞了一瓶啤酒,熟练地用牙咬开,猛灌一口。他坐在奥姆旁边,开始闲谈:“晚上好啊,兄弟!怎么样,是不是这里的生活舒服到不打算回去了!前几年有个姑娘也是来了就不想走,后面在岛上买了间小别墅,自己开起了家庭旅馆,还找到了一生所爱。哦,我想起来了,她就是你租的那间别墅的主人。”


奥姆已经适应了岛上居民这种自来熟的态度,他拿起手旁的啤酒与乔碰杯:“这里的确有一种别样的魅力,令人渴望驻足。”


爱琴海中的蓝白小岛,远离尘嚣,岛民热情淳朴,常有游客造访但不喧闹,他住在岛南面的别墅里,一间面海的家庭旅馆,现在被整个打包租给他,房东夫妇已经开启了他们为其一年的环球旅行。 


“是吧。不过以我的经验,能在这边呆超过一个月的,要么是准备住下来不走了,要么是编剧作家在闭关赶稿子,要么就是在海的另一端有烦心事,你肯定是最后一种。”乔耸耸肩,他对奥姆的印象也挺好的,毕竟愿意为他鼓掌的每个听众都值得珍惜!


奥姆没有否认,他只是又喝了一口啤酒。


“看来我说对了。”乔换了个坐姿,右肘倚着吧台,翘着腿,“所以是什么在困扰你呢,兄弟?”


乔虽然外表粗狂了些,比较不修边幅,但作为一名音乐人,他可是有极其细腻的内心!他那略显油腻的黑卷发代表着不羁的灵魂,络腮胡则象征着活跃的创造冲动。但他不知道的是,他这副充满艺术气息的音乐浪子形象只有一个形容——与亚瑟挺像的。


“现在就开始掏我的话,是不是早了点?”奥姆打趣道,他晃了晃手里的酒瓶,“这一瓶啤酒都没喝完,我离喝醉远着呢。”


“看,这就说明你已经掌握真谛了。喝得多,说得多。说得多,开心多。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一个人闷在肚子里,越闷越气,说出来,大家听着,一起帮你骂,这样就舒畅多了。”他摆出老大哥的姿态一拍奥姆的肩头,“想得越多,越不开心,不要想,就是喝,喝完说,说完乐。你看,兄弟,你这两个月来这么给我面子,每次听我唱完都鼓掌,今天换我来当你的听众。”


在此之前没有人以这般的态度与奥姆交谈过,但这样的交流方式在这座岛上却稀松平常,他已经见过七八回了,第一次上岛的游客,日暮时分踏入酒馆,等明月当空的时候已经抱着酒瓶子和所有人倾诉他对那个神秘姑娘的爱慕。


“妈!把我压箱底的那瓶白兰地拿过来,今天我请客,和奥姆兄弟不醉不休!”乔伸着脖子对厨房里的卡特夫人喊道。


奥姆看着吧台上的白兰地与冰桶,看那泛黄的标签就知道它的年岁可不小,再看看乔热情的笑容和问讯出来加入倾听大军的卡特夫人脸上关切的目光,他略加思索,决定放纵一回,面对着近乎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过去与未来都不会再有交集,委婉地倾诉一下还是可以的。


亚特兰蒂斯人能够承受深海的高压与低温,可是在酒精面前,他们就和普通的陆表人一般脆弱,酒量还是看个人,而奥姆虽然出身海洋,却没有海量。


大半瓶白兰地都在冰块里过了一遍流过奥姆的喉头,终于,酒精开始发挥他们的效力,叩开了话匣子。


“我曾经很成功,真的,我继承了我父亲的公司,大集团,行业翘楚的那种,从董事到监事再到普通员工,没有谁不服我,直到我同母异父的哥哥出现,要和我抢公司。我有个未婚妻,青梅竹马,从小订婚,她好像和我哥哥一见钟情,然后奋不顾身地帮他夺走我的公司。我还有个老师,亦师亦父的那种,我父亲去世得早,所以我成年之前公司他帮忙打理,是公司的元老了,他也背叛了我。”奥姆选了最简明易懂的例子向卡特母子解释,他手中还握着酒杯,头有些低垂了,但目光却是往橱窗玻璃瞥。


“他们都背叛了我,夺走了我的公司,把我赶了出来,我没有了家庭,也没有了事业。”他自嘲地笑笑,“回家?回哪啊?我没有家。”


有个问题他百思不得其解,究竟为什么他信任的人,本该是最亲近的人,纷纷背叛了他,同时选择了另一个人?他与湄拉从小一同生活,按照陆表人的说法,青梅竹马,可湄拉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与她只有数面之缘的亚瑟。至于维科,那就更可笑了,他口口声声说着亚瑟是两倍于他的明君,什么是明君,亲近陆地的就是么?


荒唐。


“我当时知道他们要背叛我,背叛了我,不过我没有立刻制止。”奥姆迎上乔疑惑的眼神,他耸肩,“我自大了,以为肯定万无一失,没想到竟然输了,谁想到他们还有外援。当然,我当时也天真了,顾念着那么点情谊,希望他们能悬崖勒马,我希望他们能认清错误,选择我,结果就是我判断失误,输掉了一切。”


说实话,维科的背叛不足为奇,毕竟这些年来维科的小动作频频,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维科在暗中教导亚瑟。最令他意外的还是湄拉,那是他的未婚妻啊,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哪怕他们之间没有爱情,但相识这么多年,总有些情分在吧?可湄拉竟然真的背叛了他,彻彻底底的背叛,举国面前用行动宣示她的选择——向决斗获胜的国王出手,救下挑战王位失败的混血种,一同成为叛国贼。


“我就想知道为什么,他到底好在哪,他们都选择他,我到底哪点做得不如他了?”奥姆放任着酒精搅乱他的思绪,只留些许理智把控边缘,这样的发泄也好,是他想要的,也是他们想要看到的。


一种久违的、酸涩的感觉在双眼滋生,奥姆睁着眼睛,努力克制眨眼的本能,当着他人面落泪实在太软弱了,尤其是在陆表这种干燥的环境,人人都会注意到眼角的湿润。还是在海中好,在亚特兰蒂斯好,那里有水母幽光绚烂,有水波永不停息,在那里,海水会带走眼泪,人人都有流泪的权利。


差不多了,他提醒自己,已经足够了。


奥姆将钱放在吧台上,和乔与卡特夫人仓促地道别,就转身以稍显虚晃的步伐离开,今晚岛上也在举办活动,不知道是什么名目的庆典,音乐、篝火与舞蹈,无处不在的欢笑,码头上又有一波游客到来,他逆着人流往沙滩走去。


沿着海岸线超背离码头的方向走,游客愈加稀疏,直到濒临岩壁时,四周已经彻底没有旁人,月光洒落在海水上,不知是涟漪绞碎了月影,还是月影搅乱了涟漪,海浪拍击在沙滩上,留下转瞬即逝的白沫。


他赤脚踩在湿润的细沙上,海水覆没了足背,继续往海中前进,夜晚海风有些凌厉,拂乱了奥姆的金发,这几个月来未经修剪留长了不少。当海水将将覆没过膝盖时,他停了下来,不能再向前进了。


酒精的效用之一就是令双颊有些发烫,于是奥姆俯身,掬一捧冰冷的海水浇在自己的脸上,他顺势闭上了眼睛。


闭上双眼,他又一次看到了亚特兰蒂斯。


亚特兰蒂斯,此刻他可念不可及的祖国。


旧王被新王放逐,只有当他认清错误、真心悔过,经过七海之主地认可才能重归海洋、踏足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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